房企融资逻辑生变:从“信用融资”转向“项目融资”新趋势

房企融资逻辑生变:从“信用融资”转向“项目融资”新趋势

房企融资逻辑生变:从“信用融资”转向“项目融资”新趋势

9月以来,房地产行业融资市场出现一轮密集动作。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3日,保利发展、中海、华润置地、招商蛇口等头部房企9月披露的拟发行债券及再融资项目规模已超过7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轮融资更值得关注的,是资金用途正在发生变化。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房企债券融资更多承担债务滚续、偿还到期债务和流动性管理功能。而近期部分头部房企披露的融资方案中,资金开始明确对应具体房地产项目,融资逻辑也由过去更依赖主体信用,逐渐转向关注项目和资产本身。

“这次保利发展拟发行的定向转债虽不是‘828’新政后审批的产物,但作为新政后第一家启动发行的A股房企的再融资案例,标志着房地产新政倡导的项目制融资从纲领性文件向实操阶段落地。”中证鹏元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焦玉如在接受界面新闻专访时指出。

融资逻辑从“主体信用”转向“项目融资”

从融资工具本身来看,与传统公司债、中票等融资工具相比,定向可转债的一项突出优势在于其“股债双重属性”。定向可转债在发行阶段体现为债务融资,如果未来满足转股条件并完成转股,则可以转化为权益资本。

“对于房企来说,可为其带来两方面的优势。”焦玉如对界面新闻表示。一是如果成功转股,能够有效增厚企业权益资本;二是可转债往往设置按年度阶梯型上升的票面利率,且发行期限多为较长的6年,适配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整体偿付压力更加友好。

但要看到的是,这类工具并非所有房企都能够使用。可转债对于发行主体的信用资质、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以及资本市场认可度均有较高要求。焦玉如也指出,定向转债本身存在较高的隐含准入门槛,发行主体多为具备较高信用资质、获得市场认可的优质上市主体。

资金开始流向项目端

保利发展之外,9月以来头部房企的公司债融资动作明显活跃。

9月1日,华润置地提交注册200亿元小公募公司债;9月3日,招商蛇口提交注册166亿元公司债;9月14日,中海200亿元小公募公司债获深交所受理;9月15日,龙湖27.3亿元公司债获上交所受理;9月17日,保利置业不超过98.26亿元公司债获证监会批准。

据界面新闻粗略统计,仅保利发展、中海、华润置地和招商蛇口四笔融资,合计616亿元中就有283.5亿元明确对应房地产项目,约占46%。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融资已全面从“借新还旧”转向“项目建设”。比如,龙湖的27.3亿元公司债仍拟全部偿还旧债,债务滚续仍是重要任务。更准确来说,是项目融资正成为部分优质房企新增融资的重要方向。

“过去,房企募集的资金基本绝大部分都用于偿还和置换到期公司债,但以后预计会更多地用到项目上,这也是行业的新变化。”一位头部房企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

现房销售重塑资金循环

本轮融资变化的一个重要政策背景,是8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意见》明确支持上市房企再融资,推动融资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鼓励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支持租赁住房、城市更新等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或作为扩募资产。

从政策信号来看,资本市场对房地产的支持,并不是简单重新打开一个“大水龙头”,而是在尝试建立更加适应房地产行业的新融资逻辑。

“目前,这种融资逻辑的转变仍处于初期阶段,房企需要适应新的融资模式,并在项目选择、资金配置等方面做出更精细化的安排。”焦玉如表示。

未来可跟踪指标

未来需要关注的指标包括:一是房企在项目融资中的资金使用效率,尤其是资金是否真正用于核心项目开发;二是融资成本是否随着融资模式的转变而有所下降;三是房企在“项目融资”模式下的财务健康度是否保持稳定,例如扣非净利润、自由现金流等关键财务指标。

此外,还需关注房企在“项目融资”模式下的融资审批通过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在政策推动下,房企是否能真正实现资金向核心项目集中,从而提升整体经营效率。

  • 据界面新闻报道,截至2026年9月23日,保利发展、中海、华润置地、招商蛇口等头部房企9月披露的拟发行债券及再融资项目规模已超过700亿元。
  • 中证鹏元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焦玉如在接受界面新闻专访时指出,定向可转债具有“股债双重属性”,并能为房企带来两方面的优势。
  •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保利发展、中海、华润置地和招商蛇口四笔融资中,283.5亿元明确对应房地产项目,约占46%。
  • 8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明确支持上市房企再融资,推动融资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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