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亿股权纠纷再起波澜:大连御锦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上海一中院门口,八月的暑气尚未散去。一位身着深色西装、手提公文包的男子快步穿过安检门,未回应记者提问,只留下一个匆匆背影。9月2日,这里将开庭审理一起涉及超38亿元的仲裁裁决撤销申请案——原告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试图推翻此前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对其不利的裁决。
这起案件的源头可追溯至2023年12月。彼时,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近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作价约45.3亿元转让。交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共分八期支付。然而,据永辉超市今年5月公告披露,截至仲裁前,大连御锦未能按约履行后续付款义务,剩余款项约38.39亿元未付,且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亦未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永辉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请求大连御锦支付剩余价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并要求三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仲裁庭最终支持了永辉全部请求,裁决文书编号为上国仲(2024)第3170号。随后,永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5月正式立案。
但事态并未就此终结。8月21日,天眼查披露的司法信息显示,大连御锦已作为原告,将永辉超市、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列为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案件定于9月2日开庭。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满足特定法定情形,如仲裁程序违法、证据伪造或仲裁员徇私舞弊等。“这类申请成功率不高,但一旦启动,执行程序通常会暂停。”一位不愿具名的商事仲裁律师表示。
截至发稿,大连御锦、王健林及大连一方集团均未就本案公开置评;永辉超市方面亦未回应记者关于此次撤销申请的进一步影响的问询。
值得注意的是,永辉在5月公告中强调,该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但亦坦言“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待年度审计确认。在零售行业持续承压的背景下,这笔近38.4亿元的应收款项,对永辉的现金流和财务报表仍构成潜在变量。
从一笔看似常规的股权交易,到如今演变为多方对簿公堂的复杂纠纷,此案折射出大型商业合作中担保机制、履约信用与争议解决路径的现实张力。而9月2日的庭审,或将决定这场巨额纠纷是走向终局,还是进入新一轮拉锯。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