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确认都是_对的_,她喝下含甲醇液体时已怀孕六个月

甜味没有来

朱女士(化名)记得那天的每一个细节。8月7日,辽宁辽阳,天热,她穿了一件宽松的裙子,带着水杯,去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做糖耐检查。怀孕大约六个月,这是孕期常规的产检项目,她此前没有做过。

接诊的高姓医生指了指办公桌上的一个纸盒,让她自己取药。朱女士从盒子里拿出一小瓶液体,但她不确定是不是葡萄糖口服液——她没见过实物,只知道"应该是甜的"。她犹豫了一下,拿着瓶子问医生:"是这个吗?"

医生说是。她又问了一次,医生还是说是。朱女士回忆,医生甚至低头看了看她的水杯,提醒她"不够300毫升水",但没有看她手里的药瓶。

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

没有甜味。

"葡萄糖应该是甜的,为什么没有甜味儿?"朱女士心里一紧,低头看向瓶身——标签上写着"新柏氏细胞保存液",成分栏赫然标注:含有甲醇。标签还特别提示,吞咽及皮肤接触均可导致中毒。

她跑回诊室。医生看了一眼瓶子,当场承认疏忽,说了一句:"是我马虎了。"

同一纸盒里的两种液体

朱女士后来才弄清楚,那瓶葡萄糖口服液和这瓶细胞保存液,被放在了同一个纸盒里。两瓶液体外观相近,但用途截然不同——前者是孕期糖耐检测的口服试剂,后者是妇科液基细胞学检查(TCT)所用的保存液,含有甲醇等化学成分,属于有毒有害试剂。

据公开资料,摄入5至15毫升甲醇即可引起中毒甚至失明,30至70毫升即有致死风险。甲醇中毒对神经系统危害严重,尤其会损伤视神经,轻则心跳加速、头痛腹痛、上吐下泻,重则呼吸急促、视力模糊甚至器官衰竭。

朱女士是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孕妇。她不确定自己喝下了多少,但她记得那一口吞咽的感觉。

发现误服后,朱女士自行催吐,随后在辽阳三院接受了洗胃治疗并办理住院。她说,住院期间出现了宫缩加剧的症状,多项血液指标显示异常。"我不知道这些和喝下去的东西有没有关系,但我是孕妇,我害怕。"

截至发稿,朱女士仍在辽阳三院接受观察。她最担心的是腹中胎儿的健康状况。

涉事医院外观(据公开信息)

十多天,没有人来处理

让朱女士感到寒心的不只是误服本身。

她告诉本刊记者,事发至今已过去十多天,院方始终没有安排专人对接处理此事。"没有人来正式跟我们谈过一次,没有人告诉我们接下来怎么查、怎么治、孩子怎么办。"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院方在此期间催促她出院。

"出了这样的事,你们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负责,还要赶我走?"朱女士说这话时,语气平静,但反复提到"害怕"两个字。

本刊记者就此事多次联系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院目前仍在调查处理此事,查明后再作答复。对于朱女士反映的"无人对接""催促出院"等细节,截至发稿,院方未予回应。

卫健委已受理投诉,尚无结论

事发后,朱女士向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了投诉。辽阳市卫健委医政科向本刊记者确认,已收到并受理朱女士的投诉件。

但对于调查进展、涉事医生是否已被停岗、药品管理流程是否存在系统性漏洞等问题,截至发稿,辽阳市卫健委未作进一步回应。

新柏氏细胞保存液瓶身标注含甲醇(朱女士提供,已做模糊处理)

"试剂混放"背后的老问题

一位在三甲医院从事药剂管理工作十余年的业内人士向本刊记者分析,葡萄糖口服液属于药品,细胞保存液属于体外诊断试剂,两者在分类管理***属不同体系,但临床上确实存在混放现象。"有些医院的办公区域管理不规范,药和试剂放在同一个抽屉、同一个盒子里的情况并不罕见。"

该人士指出,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的存放、发放应有严格的核对流程,即便是非处方口服液,交到患者手中前也应经过"四查十对"的基本核查。"让患者自己从盒子里拿药,医生没有逐瓶核对,这在流程上是有明显漏洞的。"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朱女士一个人的风险。如果同一纸盒里的有毒液体长期与口服试剂混放,那么在朱女士之前和之后,是否还有其他患者取用过?院方是否排查过这一环节?

截至发稿,这些问题同样没有得到回应。

一个孕妇在等待答案

朱女士的丈夫告诉本刊记者,妻子住院以来睡眠很差,反复查看各种甲醇中毒的资料,尤其是关于孕期接触甲醇对胎儿影响的文献。"网上说法很多,有的说影响很大,有的说看剂量,但我们不是医生,我们看不懂,我们需要医院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他们等了十多天。

朱女士说,她不想要赔偿,也不想要道歉的表演,她只想要两件事:第一,确认她和孩子的身体状况;第二,弄清楚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以后还会不会发生在别人身上。

截至发稿,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及辽阳市卫健委均未就上述诉求作出回应。本刊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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