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修不好”的省级文保桥,夺走了一个22岁年轻人的清晨

清晨七点的桥,没有等来对岸

7月24日早上7时左右,河北临西县22岁的赵鑫水(化名)像往常一样,步行走上山东临清市的先锋大桥。这座横跨卫运河的大桥,是许多两岸居民日常往来的通道。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次过桥,成了他人生的最后一程——行至桥上时,一块桥板突然脱落,赵鑫水从桥上坠落,再也没有回来。

据公开信息报道,这起意外发生在一个月之前,而直到9月6日,事件的细节和处理进展才逐渐浮出水面。对于赵鑫水的父母来说,过去一个多月,他们的生活被彻底改写。

河北一22岁男子过桥时遇桥板脱落坠亡,律师解读
河北一22岁男子过桥时遇桥板脱落坠亡,律师解读

一座“带病服役”三十余年的老桥

公开资料显示,先锋大桥建于上世纪,2013年被列为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因为年久失修等原因,自1992年起,这座桥便只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也就是说,在夺走赵鑫水生命之前,这座桥已经“带病”限行超过三十年。

“修桥”的呼声其实一直存在。多位临清当地居民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关于先锋大桥维修加固的讨论从未停止,但始终没有等来实质进展。直到这起坠亡事件发生,人们才意识到,那句“桥该修了”,最终以一种最沉重的方式得到了回应。

河北一22岁男子过桥时遇桥板脱落坠亡,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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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想封没封成,想修批不下来

面对质疑,临清市住建局城建科工作人员向媒体作出回应。据其介绍,先锋大桥历史悠久,2017年移交至住建部门管理时曾申请过封闭,但因涉及跨省交通需要,最终未能完全封闭,日常只能做一些警示标语提醒。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由于先锋大桥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需经省文旅厅批准。临清市文旅局已将维修方案报至省文旅厅,但尚未得到批复,“目前只能进行一些临时性的防护”。对于巡查为何未能发现隐患,他解释称,因建筑结构原因,两侧步道桥板的断裂风险“不易发现,不好察觉”。

这一回应留下了一些尚未解开的疑问:在“批复未下”与“交通需要”之间,是否存在更审慎的临时加固可能?警示标语对于一个普通过桥人而言,究竟能提供多有效的保护?这些问题,恐怕要在法庭上得到检验。截至发稿,省文旅厅方面未就批复进展作出公开说明。

河北一22岁男子过桥时遇桥板脱落坠亡,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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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被诉,责任如何划分

7月29日,赵鑫水的父母向临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临清市住建局、临清市文旅局、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临清市交通运输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该案将于9月8日开庭。

据公开信息,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姚坤律师分析认为,依据《民法典》,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临清市住建局自2017年起接管该桥并负责日常巡查和临时防护,或为第一责任主体;文旅局作为文物保护单位负有监督保护职责;先锋路街道办作为属地管理机构、交通运输局作为交通设施管理机构,也需在各自职责内承担责任。法院需要审查各部门职责范围,以及是否存在“多主体共同过错”导致管理真空的问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指出,死者作为正常行人,对桥板突然脱落无法预见,并无过错,家属的索赔诉求完全合理。赔偿金额依据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若按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金额可能达到一百万元以上。

个案之后,是更多“批不下来的老桥”

9月8日开庭在即,这场官司的判决结果,将回答“谁来负责”的问题。但更值得追问的是:一座限行三十余年、维修呼声不断的老桥,为何能在多重管理之下,以“临时防护”的状态继续承载每天往来的行人?文保身份带来的审批程序,与公共安全需求之间,是否存在更顺畅的衔接机制?

赵鑫水的父母仍在等待一个说法。而在卫运河两岸,还有多少人每天走过这座桥,走过那些“不易发现”的桥板——没有人愿意再等下一次意外来回答这个问题。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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