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孝昌县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故,一名3岁女童在小区16楼电梯走道不幸坠亡。女童父亲徐先生事后检查发现,涉事窗台存在高度不足、窗户未设限位装置等安全隐患,同时质疑物业存在灭火器箱违规摆放、监控缺失等管理问题。经当地部门调解,物业方仅同意支付1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金,双方未能达成和解。目前,徐先生已以"设计缺陷与管理过失"为由,将开发商、设计单位及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518322.25元。紫牛新闻记者从法院获悉,该案定于9月3日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十分钟监护空档酿悲剧
幼童攀爬窗台不幸坠楼
徐先生向记者回忆了事发经过:7月8日上午8时30分许,孩子母亲下楼丢弃垃圾,将3岁的小慧独自留在家中。仅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女童竟自行打开家门,跑到16楼电梯走道寻找母亲。"孩子平时很依赖父母,离开视线就会主动找人。"徐先生表示,女儿身高约92厘米,可能因无法触碰1.2米高的电梯按钮,转而攀爬至旁边的窗台区域。

据徐先生现场勘查,涉事窗台距离地面约90厘米,安装的外开式窗户可完全开启至90度角,既未安装限位器,也未设置防护栏,周边亦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更关键的是,窗台下违规放置了一个高约60厘米的灭火器箱,"孩子应该是踩着这个箱子爬上窗台的。"

徐先生称,女童坠落后砸中一楼住户停放的车辆,导致车顶天窗破损。"一楼超市业主发现后立即报警,公安及刑侦部门迅速到场开展现场勘查,最终认定为意外坠楼事件,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孝昌县公安局兴城派出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显示:7月8日8时30分许,警方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某小区发生孩童坠楼事件。民警抵达现场后确认,3岁女童小慧从16楼楼梯间意外坠落,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已无生命体征。经调查走访和现场勘验,该事件被定性为非正常死亡。
防护设施缺失存隐患
家属指认多项安全违规
"事后我们检查整栋楼发现,所有电梯走道的窗户都存在同样问题——可向外完全开启90度,既没有防护栏也没有限位装置。"徐先生还指出,部分楼层的灭火器箱摆放混乱,有的直接置于窗台下,有的则堵塞消防栓,"完全不符合安全管理规范"。

此外,事发楼层电梯走道恰好处于监控盲区,仅小区外围的公安监控记录下孩子坠落瞬间的画面。"这导致我们无法完整还原孩子在楼道内的活动轨迹,错失了关键证据。"
徐先生表示,女儿本已报名9月1日入园,全家人正期待孩子的校园生活,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悲痛。"如果这些安全隐患能及时排除,孩子就不会离开我们。"他认为,开发商与设计单位存在明显设计缺陷,包括楼梯间窗台高度不足、外开窗未设防护;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未加装限位器、未张贴警示标识,且违规摆放灭火器箱,"多方责任叠加导致了悲剧发生,相关方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以司法程序为由拒绝回应
家属索赔51万寻求法律公正
徐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相关部门曾组织家属与物业、开发商进行了十余天的调解,但双方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上分歧巨大。"对方最初只同意支付1万元,称是人道主义补偿。"徐先生无奈表示,"孩子从出生到3岁,我们付出的心血无法用金钱衡量,再多赔偿也换不回孩子的生命。但1万元的补偿,根本无法体现责任方应有的担当——我们只求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讨回公道。"

8月22日,记者就安全管理问题致电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一直都有安全防护措施,您了解具体情况吗?"在记者追问具体防护措施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过多评论,请以法院终审判决为准。"
因协商未果,徐先生已委托律师团队准备诉讼材料。"起诉状已正式提交法院,9月3日将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徐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原告方(女童父母)主张:开发商与设计单位在建筑设计中存在楼梯间窗台高度不达标、采用外平开窗设计、未安装防护装置等多项建设缺陷;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未加装窗户防护及限位装置\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违规放置灭火器箱。原告认为,上述多方过错共同导致女童坠亡事故,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832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