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于2025年7月23日正式受理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代表国内模拟芯片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该申请指向原产于美国的相关进口模拟芯片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已完成对申请人主体资格、涉案产品范围、国内产业状况、损害影响及出口国情况等核心要素的法定审查程序。
经初步核查确认,申请人所代表的国内模拟芯片产能占比符合《反倾销条例》规定的申请人资格要求,且申请材料完整包含条例第十四、十五条所规定的立案必备要素及佐证证据,具备启动调查的法定条件。
基于审查结果,商务部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发布公告,决定自2025年9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模拟芯片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现将调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本次反倾销调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倾销调查区间设定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涵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形成完整的产业影响评估周期。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模拟芯片产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相关模拟芯片
英文名称:Certain Analog IC Chip
产品描述和主要用途:本次调查针对采用40nm及以上工艺制程的两类模拟芯片——通用接口芯片(Commodity Interface IC Chip)与栅极驱动芯片(Gate Driver IC Chip),具体包括:
其中:
通用接口芯片作为实现设备互联的关键集成电路,具备多样化接口转换与数据传输功能,涉案产品包含:
1.符合ISO11898标准的CAN总线接口收发器,广泛应用于汽车及工业控制系统的信号交互;
2.符合TIA/EIA-485标准的RS485接口芯片,主要用于工业自动化设备间的差分信号传输;
3.采用I2C总线协议的双向二线制同步串行接口芯片,承担板级芯片间的信号缓冲与通道扩展功能;
4.符合IEC 60747-5-2标准的数字隔离器,用于汽车及工业场景中的高低压系统绝缘通信与抗干扰增强;
5.兼容上述多种接口类型的复合型通用接口芯片。
栅极驱动芯片作为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核心控制部件,负责实现控制器信号的功率放大与开关时序管理,通过提供特定电压电流驱动功率器件完成电能转换。涉案栅极驱动芯片包括:
1.低边栅极驱动芯片(Low-Side Gate Driver IC Chip);
2.半桥/多路栅极驱动芯片(Half-Bridge/Multi-Channel Gate Driver IC Chip);
3.隔离栅极驱动芯片(Isolated Gate Driver IC Chip)。
涉案栅极驱动芯片需具备双重核心功能:一是将低压控制信号转换为满足功率器件需求的驱动电平,确保稳定开关;二是提供瞬时拉灌电流以提升开关速度,降低功率损耗。
本次调查范围涵盖成品芯片、可用于生产同类功能芯片的晶圆与晶粒,以及未来具备同等功能的衍生产品。
该产品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编号:85423990,请注意该税号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三、登记参加调查
相关利害关系方需在公告发布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完成调查登记。登记材料应依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通过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官网下载)提交主体信息、涉案产品贸易数据(进出口量值)、国内同类产品产销数据及关联关系说明等关键内容。
登记程序需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材料,并按要求同步报送纸质版本,确保电子与纸质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
本公告所指利害关系方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四、查阅公开信息
利害关系方可通过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官网下载或前往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78)获取本案申请书非保密文本。调查期间,案件公开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持续更新,供相关方查阅复印。
五、对立案的评论
有关产品范围界定、申请人资格及被调查国家等事项的异议或评论,利害关系方应在公告发布20日内书面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六、调查方式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商务部将综合运用问卷调研、抽样调查、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法定方式开展调查。通常在登记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向登记方发放针对性调查问卷,问卷模板可通过贸易救济调查局官网获取。
《国外出口商/生产商调查问卷》主要采集企业架构、对华出口详情、内销数据、成本核算及倾销幅度测算等信息;《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侧重企业概况、同类产品产销数据及财务影响分析;《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则聚焦进口贸易具体情况。所有问卷均需按要求完整、准确填报。
七、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调查过程中的评论意见、问卷答卷等材料,均需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本,并同步报送纸质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保密处理,但需同时提供包含核心要素的非保密概要,无法提供概要的应说明理由,未声明保密的信息将视为公开材料。
八、不合作的后果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利害关系方负有如实提供信息的法定义务。对于虚假陈述、逾期提供关键信息或其他严重妨碍调查的行为,商务部有权基于现有事实和可获得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调查期限
本次反倾销调查自2025年9月13日起算,常规调查周期为12个月,预计2026年9月13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依法延长6个月。
十、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咨询电话:0086-10-65198182 85093415
传真:0086-10-65198172
官方网站: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trb.mofcom.gov.cn)
附件2:相关模拟芯片反倾销调查申请书附件(公开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