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通报:李靖抄袭作品属实 荣誉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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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官方发布重要通告,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于9月13日正式印发《关于撤销李靖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公告》,就近期备受关注的作品抄袭事件作出处理决定。

公告披露,组委会此前接到关于本届金像奖商业摄影类获奖者李靖部分参评作品涉嫌侵权抄袭的实名举报。经紧急启动调查程序,组织摄影艺术领域专家进行技术鉴定与比对分析,确认其参展作品与其他摄影师公开发表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构成模仿抄袭行为。依据《辽宁省摄影金像奖评选章程》相关条款,组委会研究决定:即刻取消李靖本届金像奖获奖资格,追缴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杯,并限制其三年内不得参与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各类评选赛事活动。

组委会在声明中强调,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摄影艺术创作生态,感谢社会各界对评奖工作的监督支持,对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回溯辽宁省摄影家协会9月3日发布的评选结果公告显示,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从40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者中评选产生10位获奖者,李靖凭借商业摄影系列作品成功入选。

公开资料显示,李靖为辽宁省摄影家协会注册会员,现任辽宁传媒学院美术系行政负责人,其个人简介曾在本届金像奖专题宣传中予以公示。

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作品展现场纪实画面

据了解,辽宁摄影金像奖作为辽宁省文联与省摄协联合主办的省级摄影艺术最高荣誉,本届评选严格遵循《辽宁省文联评奖活动管理办法》,参照中国摄影金像奖评审体系,从作品思想内涵、艺术表现力、作者行业贡献及职业道德等四维度进行综合考评。评审过程采用百分制现场打分,去除极值后取平均分值确定最终排名,旨在选拔德艺双馨的摄影创作人才。

本届金像奖获奖者作品展已于9月4日至9日在辽宁美术馆(辽宁画院)专题展厅举办,相关展览信息仍可通过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