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执掌娃哈哈集团董事长一职满周年、家族股权争议事件公开一个月之际,宗馥莉近日接受国内权威财经媒体专访,首次以企业掌舵人的身份系统阐述管理战略、商业认知体系,并就近期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作出回应。
对于外界热议的"宗馥莉时代"提法,她明确表示不予认同,但强调将坚定推进管理决策革新与核心团队搭建。她指出,任何管理者履新都需基于组织发展需求进行架构优化,此次实施的组织调整本质上是推动娃哈哈向现代化职业管理体系升级,战略转型期更需建立"能上能下、结果导向"的用人机制。
针对备受关注的股权继承问题,娃哈哈集团官方独家回应称,经公证遗嘱确认,宗庆后先生生前直接持有的29.4%集团股权已由宗馥莉女士100%合法继承,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结。
杜建英在杭州中院案件诉求中
未涉娃哈哈集团股权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当前娃哈哈集团股权结构呈现三足鼎立格局:杭州市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宗馥莉个人持股29.4%,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职工持股会)持有剩余24.6%股份。
据企业发展史册记载,娃哈哈职工持股会长期处于资本视野之外,其实际控制权状态一直是影响公司治理的关键变量。2018年,在宗庆后主导下实施的员工股权优化计划中,职工持股会以3倍溢价完成全部员工股回购,原持股员工转为享受"虚拟股权"权益,即保留分红权但不再持有实际股份。此次股权重组后,职工持股会的实际构成及运作情况始终未向外界披露。

宗馥莉 资料图
对此,娃哈哈集团通过书面声明首次向媒体披露:职工持股会2018年实施的股权回购计划在宗庆后先生在世期间未引发任何异议,目前该持股会成员仅有宗馥莉女士一人。
集团同时澄清,宗庆后先生逝世后,部分已退休及离职人员就当年股权回购协议提起诉讼,但强调所有回购行为均具备完整法律文件、资金往来凭证及视频存证,相关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受此影响,职工持股会名下股权的工商变更程序暂未完成。
关于近期备受关注的诉讼事件,集团特别说明:杜建英女士在杭州中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中,并未涉及娃哈哈集团股权权属争议,再次确认宗馥莉对29.4%股权的合法继承权已通过法定程序确认。
香港高等法院下令
冻结 18 亿美元海外资产
跨境司法信息显示,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宗庆后先生三位非婚生子女(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诉宗馥莉女士的信托纠纷案举行首次庭审。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披露的诉讼材料,该案原告方为Jacky Zong(宗继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第一被告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二被告为香港建浩创投有限公司。
法院文件显示,原告方主张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开立的账户资产(约18亿美元)为其合法享有的信托财产,法官已签发临时禁制令,禁止宗馥莉对该账户进行任何资金操作,直至内地法院就相关案件作出终审裁决。
原告方提交的关键证据包括:2024年1月宗庆后先生手写的信托设立指令,指示代理律师为三位原告分别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7亿美元信托基金,并办理公证手续。
同时出示的法律文件显示,宗庆后曾签署委托书,授权宗馥莉代为持有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名下资产,涵盖香港汇丰及高盛、渣打、瑞银、工银亚洲、中银香港等多家金融机构的账户资产,截至2024年5月31日,相关账户总余额约18亿美元。
宗庆后先生逝世后,宗馥莉曾与三位异母弟妹签署《遗产处置框架协议》,其中明确:各方认可公证遗嘱全部条款,确认宗馥莉、施幼珍、王树珍(宗庆后母亲)为合法继承人并拥有全部遗产处置权,同时约定为三位原告设立总额21亿美元的家族信托基金。
当前争议焦点集中于宗馥莉主导的108万美元资金调拨行为,原告方指控该笔款项被擅自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要求以21亿美元为基数支付利息收益,并赔偿信托财产损失108.5万美元。协议条款显示,信托过渡期结束后,管理权将全部移交原告方。
被告方代理团队则提出抗辩观点:首先质疑手写指令的法律效力,强调"每个账户7亿美元"仅为初步构想;其次援引宗庆后生前遗愿指出,信托资产应继续配置于香港汇丰银行的固定收益产品,受益人仅可分配利息收益,本金部分不得提前支取。
宗馥莉方面同时表态,始终严格遵循创始人遗训推进境外信托设立工作,原告方诉求存在程序推进过快的问题,并未出现任何阻碍信托设立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