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针对网络热议的"长深高速车辆驾乘人员佩戴恐怖面具妨碍行车安全"事件,杭州高速交警支队迅速开展调查。经查实,涉事人员为萧山区某培训机构外籍教师Hugo(男性,42岁)。2025年8月24日16时57分许,Hugo乘坐朋友驾驶的小型轿车沿G25长深高速返回杭州,当车辆行驶至富阳龙门互通路段时,其在随身背包内翻找食品过程中发现一具恐怖面具(该面具系Hugo于2024年11月通过网络平台购买),随后取出面具进行佩戴把玩。此过程被同向行驶的其他车辆驾乘人员发现并使用手机录制视频,双方车辆并行时间约9秒,期间未发生言语交流及肢体冲突等异常情况。当日17时27分,涉事车辆从杭州南收费站驶出高速,此时车内人员已不再佩戴面具。
尽管该行为未直接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但考虑到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佩戴恐怖面具可能引发其他驾驶员视觉惊吓,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已对Hugo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交通安全法规宣讲。Hugo本人对其危险行为表示深刻悔过,已向视频拍摄当事人当面致歉并取得谅解,同时通过公安机关向因该事件受到惊扰的广大网民公开致歉。杭州高速交警在此提醒:高速公路行车需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妨碍安全驾驶的危险行为。遇此类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请保持冷静驾驶,确保安全后及时拨打全国高速公路报警服务电话12122举报。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