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在A股市场交投活跃的背景下,证券监管部门持续聚焦券商分支机构的合规运营情况,严防业务风险。
作为证券公司业务落地的关键环节,券商分支机构及营业部近两个月以来成为监管检查的重点区域,多张罚单相继落地。
据统计,近两个月内,上海证券、渤海证券、天风证券(601162.SH)、中银证券(601696.SH)、大同证券、浙商证券(601878.SH)、长江证券(000783.SZ)、金圆统一证券等8家券商,因旗下分支机构或营业部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已先后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8月25日,宁波证监局官方网站披露信息显示,上海证券宁波北仑新大路证券营业部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营业部的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适当性管理履职不到位,对部分投资者个人信息核查存在疏漏;二是客户资金划转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开展核查;三是信息报送职责未充分履行。
8月22日,广东证监局对渤海证券下发责令改正措施,原因是该券商分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具体包括,在知悉下辖证券营业部发生可能影响经营管理及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未按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其下辖营业部负责人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从全年数据来看,界面新闻根据东财Choice数据整理发现,截至目前,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向券商累计开出124张罚单,其中超过半数的处罚涉及券商经纪业务领域。整体分析,券商分支机构及营业部人员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借用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等内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监管部门的处罚举措不仅对证券从业人员起到了强有力的合规警示作用,同时通过公开披露违规行为,有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判断,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信息透明度。
典型案例显示,在股市行情向好期间,浙商证券某营业部员工在销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时,向投资者作出投资收益承诺,该营业部及涉事员工因此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金圆统一证券一名投资顾问在未与客户签订正式证券投资顾问协议的情况下,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发送个股预测及投资建议,且推荐依据不足,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厦门证监局已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此外,天风证券近期也被重庆证监局指出,其旗下某营业部个别前工作人员在从业期间,同时担任其他公司理财经理并销售非天风证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合规人士李明向界面新闻表示:“当前行业内,部分分支机构为达成业绩考核指标,存在向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营销任务、违规承诺收益等现象,从业人员面临较大业绩压力,可能导致为拓展客户而突破合规底线。”
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分析道:“券商分支机构违规行为频发的主要原因在于业绩考核压力与合规风险意识薄弱之间的矛盾,近期监管部门对渤海证券等机构的处罚案例,已明确释放出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监管信号。”
支培元建议,证券公司应摒弃“重业绩、轻合规”的经营导向,严格执行岗位隔离制度,严禁合规人员参与营销活动。同时,券商可借助金融科技手段加强异常交易监测,严厉查处“飞单”、代客操作等违规行为。
从监管政策层面来看,近期证监会修订并实施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自2020年以来的第四次调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作为券商监管的基础性制度,《规定》是该制度实施的核心法规依据。
此次证监会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并在业务加分项设置、专项评价规则等方面进一步突出这一评价导向。
具体而言,《规定》明确指出,在评价期内,证券公司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将根据相关原则予以相应扣分处理。
界面新闻注意到,修订后的《规定》特别强调,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若存在挪用客户资产、违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财务信息造假、恶意规避监管,或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其分类评价结果将直接被认定为D类。
方正证券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许旖珊解读称:“本次修订主要有两方面重点:一是完善了公司评价结果下调机制适用范围,明确对重大违法违规公司可直接下调评价结果等级,在现有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及自律管理措施扣分基础上,为重大恶性案件的评价结果调整预留了空间;二是以行政监管措施扣分分值为基准,提高了‘资格罚’类纪律处分的扣分力度,进一步强化自律管理措施在监管惩戒体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