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昌3岁女童16楼坠亡事件引关注 家属质疑窗台安全与管理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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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孝昌县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故,一名3岁女童小慧(化名)在小区16楼电梯走道不幸坠亡。事件发生后,女童父亲徐先生认为小区存在窗台高度不足安全标准、灭火器箱摆放混乱、监控设备缺失等多项安全隐患。当地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后,物业方面仅同意支付1万元“人道主义赔偿”,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为寻求公道,徐先生以“设计存在缺陷、管理存在过错”为由,将小区开发商、设计单位及物业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总计518322.25元。据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该案定于9月3日在孝昌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十分钟短暂离开监护

3岁女童独自外出不幸从16楼坠亡

小慧的父亲徐先生向记者回忆了事发经过:2025年7月8日上午8点半左右,小慧的母亲下楼丢弃垃圾,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仅仅十分钟的时间,3岁的小慧就独自打开了家门,跑到电梯走道去寻找妈妈。“孩子从小就只依赖我和她妈妈,一旦看不到我们,就会到处找。”徐先生说道,小慧身高92厘米,由于够不到1.2米高的电梯按钮,可能就爬到了旁边的窗台附近。

徐先生介绍,该窗台距离地面大约90厘米,安装的是向外开启的窗户,能够完全打开到90度的角度,既没有安装限位装置,也没有加装防护栏,并且窗台上没有张贴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更让他心痛的是,窗户下方正好放着一个约60厘米高的灭火器箱,“我女儿应该是踩着这个灭火器箱爬上去的。”

徐先生表示,孩子坠落后砸中了一楼居民停放的车辆,导致车顶天窗被砸破。“一楼开超市的居民发现后马上报了警,公安和刑侦部门的人员都赶到了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最终确定是意外坠楼,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孝昌县公安局兴城派出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显示,7月8日8时30分许,警方接到110指挥中心转来的警情,称某小区有小孩坠楼,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确认,3岁女童小慧在16楼楼梯间意外坠落,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女童已无生命体征,经过调查走访和现场勘察,认定该事件属于非正常死亡。

防护设施缺失限位装置

家属指出多处安全隐患问题

“事后我们发现,整栋楼的电梯走道窗户都是这样,都能向外打开90度,而且都没有安装防护栏或者限位装置。”徐先生说,不仅如此,部分楼层的灭火器箱摆放位置也很随意,有的放在窗户边上,有的摆在消防栓下方,“完全没有统一的规范。”

此外,徐先生还提到,事发时电梯走道恰好没有安装监控,只能依靠小区外部的公安监控记录下孩子坠落的瞬间画面。“这使得我们无法完整还原孩子在电梯走道内的活动轨迹。”

更让徐先生和家人无法接受的是,小慧已经报名了9月1日的幼儿园,家人都满心期待着她开学的那天,谁也没有想到这场意外会突然发生。徐先生在讲述时难掩悲痛之情,“如果没有这些安全漏洞,孩子就不会出事,我们也不会失去她。”

综合以上情况,徐先生认为,开发商与设计单位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包括楼梯间窗台高度过低、外平开窗未加装防护装置;物业公司则没有履行好管理义务,没有为窗户加装限位器、没有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且灭火器箱随意摆放。“这些问题叠加在一起,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开发商、设计方以及物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物业提出万元“人道赔偿方案”

家属诉诸法律索赔51万元

徐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经过当地相关部门介入协调沟通,家属与小区物业、开发商进行了事长达十多天的调解,但双方在责任认定以及赔偿方案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他们一开始只愿意给1万块钱,说是人道主义赔偿金 ”徐先生无奈地表示,“孩子从十月怀胎到长到3岁,我比谁都清楚其中的不易,生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1万元的数额远远无法体现物业及相关方应承担责任 ——我们不求别的,只求能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

8月22日,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当询问物业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时,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 “安全防护措施一直都是有的,你了解中间具体情况吗?”在记者进一步追问下,该工作人员表示 “这个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所以关于这方面我们没有必要多说什么一切以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准 ”

由于协商无果徐先生已聘请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起诉书已经递交给法院 9月3日将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徐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原告小慧父母认为开发商与设计单位在房屋设计建设存在楼梯间窗台过低楼梯间采用向外平开窗未加装防护装置多项缺陷物业公司未协助做好窗户防护安装限位装置未张贴警示标志随意放置灭火器箱管理过错原告主张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小慧坠亡悲剧要求开发商设计方物业公司三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8,322 .25元

原文章标题 《3岁娃从16楼电梯走道坠亡!母亲扔垃圾仅离开10分钟,家属质疑窗台低、无限位器、灭火器乱摆,物业只愿赔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