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楼市新政组合拳 多维度优化调控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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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居民对刚性住房的基本需求及多样化改善性住房的升级需要,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的良性发展,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涵盖了住房限购政策的调减、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的完善以及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的调整等多方面内容,并于2025年8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一、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合理购房需求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实现宜居安居与职住平衡的目标,《通知》明确提出对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在外环线以外区域购买住房时不受套数限制。这里的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包含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所购住房类型涵盖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是将成年单身人士的住房限购政策执行标准调整为与居民家庭一致。

根据上述政策细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外环线以外区域购买住房的套数不再受限;而在外环线以内区域,限购2套住房。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若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可在外环线以外区域不限套数购买住房;若满3年及以上,则可在外环线以内区域限购1套住房。

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具体业务咨询,市民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962269"获取详细信息。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出如下优化:一是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包含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将上浮15%。其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从原先的160万元提升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其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由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则从130万元提高到149.5万元。二是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在购买本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时,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购房的首付款。三是实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即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其后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此前提取行为的影响。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详细信息,市民可通过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咨询。

三、优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减轻购房利息负担

为切实降低居民购房的利息支出压力,《通知》明确将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行优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统一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在进行利率定价时,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而是根据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的利率水平。

有关住房贷款的具体业务办理,市民可直接向各经办银行进行咨询。

四、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衔接限购政策调整

为更好地配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优化调整,《通知》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也做出了相应完善。其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其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对于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的方式,因此,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者,即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完善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将由上海市财税部门另行制定发布。市民如需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