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最新报告揭示:美式“航行自由”无国际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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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正式发布《美式“航行自由”法律评估报告》中英文版本。该《报告》针对美国在“航行自由”方面的相关主张及实践,从是否契合国际条约与一般国际法准则、是否具备合法法律根基两大维度展开专业评估。

《报告》深入审视了美国在航行自由领域的法律立场与实际行动,重点关注其“航行自由计划”中的相关表态和举措,具体围绕军舰无害通过规则、救助入境规范、过境通行制度、群岛海道通过权界定、“国际水域”概念使用、岛屿法律地位认定、直线基线划定、远海群岛领海基线确定、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规制、防空识别区设置以及历史性水域权益等关键议题,系统梳理并总结了美式“航行自由”的核心主张、显著特点及其产生的多方面影响。

《报告》明确指出,美式“航行自由”包含诸多由美国自行创设的概念及自定标准的所谓“习惯国际法”,这些内容不仅与现行国际法原则相抵触,也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做法存在明显分歧。美国通过推行此类主张和行动,极力压缩其他国家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空间,同时不断扩张自身所谓的“权利”与“自由”,旨在谋求不受国际法约束的绝对“自由”。

《报告》强调,美式“航行自由”不仅缺乏坚实的国际法基础,还严重歪曲了国际法的正确解释与健康发展进程,是“炮舰外交”强权逻辑的现代延续,集中体现了美国惯用军事力量向他国施加压力的一贯做法。美式“航行自由”本质上服务于美国自身的国家利益及其地缘政治战略目标,其行为涉嫌以军事手段威胁地区和平稳定、破坏国际海洋秩序,充分暴露出鲜明的不法性、非理性特征和双重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