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多次猥亵女友未成年女儿 因累犯情节被从重判处五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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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令人发指的猥亵儿童案件。单亲母亲高红(化名)早年因丈夫去世,独自依靠打零工艰难抚养女儿玲玲(化名)。2024年初,高红在生活中结识男子陈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确立恋爱关系。自陈某辞职后,便开始频繁出入高红家中。

2024年11月25日晚间,高红结束工作返回家中时,发现女儿玲玲神色慌张、举止异常。在母亲的耐心追问下,玲玲终于吐露陈某对其实施"动手动脚"的侵害行为。高红当即选择报警,次年12月,公安机关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案件侦办过程中,被害人玲玲的陈述成为关键证据。在两次详细询问中,玲玲均清晰稳定地指证了陈某的犯罪行为,仅在具体时间节点上存在细微偏差。据玲玲陈述,她早已察觉陈某心怀歹意,明知其实施的动作具有明显侵犯性,期间一直进行反抗与躲避,但陈某始终利用其母亲外出工作的间隙伺机作案。"只要我反抗,他就会故意生气,然后找借口和妈妈吵架。"玲玲的证词揭露了陈某的卑劣手段。

2025年3月1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明确认定陈某的犯罪行为持续时间为2024年6月至11月,属于多次猥亵未成年人。庭审期间,面对公诉人出示的扎实证据和有力指控,陈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在法庭讯问环节承认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时间段及具体猥亵方式,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法院综合考量案情,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鉴于陈某系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