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大人寿 视觉中国 资料图
9月12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因在股东股权管理及印章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已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罚单内容,恒大人寿被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处以41万元罚款;赵冬梅、刘浩、彭建军、朱加麟、梁栋、曾知、罗嵩、彭陵江等8名相关人员分别被警告,并各处罚款10万元;另有熊秋秋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据悉,在上述受罚人员中,赵冬梅曾担任恒大人寿董事及该公司前身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浩曾任恒大人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建军、朱加麟、梁栋则先后担任过恒大人寿董事长一职。
值得注意的是,在深圳金融监管局披露上述罚单的同一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公布了一则针对恒大人寿20名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罚单指出,恒大人寿相关责任人员存在保险资金运用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向关联方违规输送利益、投后管理不到位以及报送的报告报表包含虚假记载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梁栋、朱加麟、曾松柏、陈堃、刘国辉、汪守想、方元甫、章新蓉、莫勇光、陈里达、罗嵩、彭建军、姜劲峰、胡锋、许晓光、陈敏、赵宏涛、刘曲章、张炎、王煦等20人给予警告处分,累计罚款金额达282.5万元。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了行业禁入措施:对梁栋实施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的处罚,对陈堃禁止其10年内进入保险业,对朱加麟、曾松柏、刘国辉则禁止5年内进入保险业。